(一)承担授权的资产采购、配置调剂、出租出借、维护维修、回收处置等工作。
(二)承担自治区泾河源山庄等经营性房产的管理工作。
(三)完成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51-636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