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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索引号 640000050/2023-00020 文号
所属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5-26 发布日期 2023-05-26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制度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的根本遵循。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二)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紧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在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统筹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有序开展,研究制定《2022年机关事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每年听取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更强烈的责任、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确保机关事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见效。

(三)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研究审议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全面落实民主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集体讨论率为100%,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全部公开。针对资产房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等重大项目,组织召开论证会、专题研讨会等,落实民主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确保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四)认真抓好自治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按照《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邀请专家对2020—2021年局机关处室实施的5万元以上、局属单位实施的20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37个采购项目档案进行检查,从自查情况看,全局系统认真严格执行法规政策,严格决策审批程序,严格资产审查评估,按照规定进行产权交易、上缴收入等,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通过持续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全面提升了项目采购和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法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朱爱农教授,对局系统正科以上干部就《民法典—物权篇》进行专题宣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法治培训方案》,明确了年度重点普法任务和目标责任,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作为普法的重点,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实施意见》学习宣传,助推全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质量整体提升。组织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专题培训,传达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借助机关事务信息化平台,开设了政策法规专栏,深入推进机关事务相关法规网上宣传,围绕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宣传活动。通过法治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

二、取得的成效

(一)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全区标准化试点工作圆满收官。今年5月,我局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专家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等5市7县(区)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试点单位汇报、查看工作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和问询等方式,结合试点的建设和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呈现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的特点,各试点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保障运行机制、搭建凸显特色的标准体系、开展扎实的宣传贯彻实施行动、构建亮点突出的试点建设成果、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大力推进地方标准建设。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编制了《自治区机关事务标准化指南》《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实施指南》等4项地方标准,已进入审核发布阶段。2022年《宁夏机关事务会务服务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获得立项,在全区机关事务部门逐步形成系统全面、衔接紧密、配套完善、科学可行的制度链,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层面为推进全区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在保障机关运行,节约机关运行成本以及科学规范管理服务保障等领域发挥了显著作用。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对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三统一”管理,完善《机关事务法规文件汇编》,做到底数清楚。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按照法定权限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周转公寓(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三)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在依法开展机关事务工作方面,严格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咨询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律师参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发挥法律工作者在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咨询服务合同》,制定《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团队考核方案》,通过年度考核,督促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让过硬的法律团队全面参与决策、法律审查等政务事项,全程参与机关事务各项决策和审查,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法治化水平起到了法律保障作用。一年来,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机关事务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二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依法推进管理、保障、服务的思想根基和工作方式还不够牢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够有力有效;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性不够,有关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和广度深度不够等。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们将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机关事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能,以集中统一管理为切入点,以完善配套制度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为方向,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节约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率,全面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大全区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度,建立健全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专题法治讲座等多层次、全覆盖法治教育机制,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谋划工作的能力;继续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会前学法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培树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专家辅导、远程教育等形式,组织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持续加大公共法律知识和机关事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贯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营造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以现行机关事务法规规章为依据,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结合国家《机关运行保障法》立法进程,探索提升立法层级,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法规的权威性、强制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的执行。着力强化执规意识,把执行机关事务法规规章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发挥好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指导职能,强化现行有效法规规章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支持鼓励工作人员、局聘法律顾问通过法治化实践,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等中的作用。加强与宁夏大学法学院合作,引进“外脑”,合作开展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和法规制度制定,为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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