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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索引号 640000050/2022-00018 文号
所属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5-18 发布日期 2022-05-18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印发宁夏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宁夏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推动建设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美丽新宁夏的重要阶段,为充分发挥标准化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保障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转的支撑作用,促进全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21-2025)》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2018年以来,全区机关事务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先行区建设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明晰职责定位,积极发挥机关事务的最大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开展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标准化+机关事务”新发展模式,以标准引领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切实推动了管理服务保障效能的全面提升,全力保障了自治区党政机关的高效运转,为全面推进我区机关事务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标准化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坚持“一体两翼”发展思路,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和标准化建设的高位谋划、统筹协调,着力在体系建设和机制建立上下功夫并取得实效。会同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五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构建并逐步完善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宁夏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方案》,明确标准化建设目标及重点、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按照重点突破、分步拓展的思路,结合我区机关事务工作职能,委托第三方标准化专业机构协同推进标准化建设,在体系的建立、修订、实施、评估等阶段进行专业指导,确保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协调性和有效性。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形成联动模式、优化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厘清工作脉络,有效提升了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组织保障能力、夯实了标准化工作基础,构建了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全领域”“一盘棋”的新格局。

二、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坚持“制用结合”原则,遵循统筹设计与基层探索融合发展的理念,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要求融入标准体系;把统一化、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智慧化等新时代发展要素注入标准体系;把地域特点、机构特性、服务特性植入标准体系;把机关事务标准体系的建立作为推动标准制定及实施的重要前提,注重实践需求,以建促用、边建边用、建用融合,切实发挥标准体系在标准化全流程中的基础作用。目前,已确立宁夏机关事务标准体系1个标准总体系,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岗位工作4个标准分体系、19个一般子体系,编制138项标准,基本覆盖机关事务工作全领域。五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基本完成标准体系框架搭建,全区共出台内部标准285项,基本构建了覆盖全区范围、涵盖全部职能、凸出业务特色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三、扎实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立合作关系,借助专业力量助推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在全区形成了区、市、县上下联动、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通力合作、责任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稳步推进国家能耗定额试点示范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5市、22个县区2232个国家机关、1997个学校、37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能耗指标开展全面数据采集和调研工作。通过精准采集和分析整合,在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高质量的基础上出台了《宁夏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标准》《宁夏党政机关能耗定额标准》《宁夏教育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宁夏医疗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宁夏公检法系统能耗定额标准》5项标准,有效促进了全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指标设定及应用,规范了用能行为,全区节能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了具有宁夏特色、供全国其他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借鉴、推广的“宁夏经验”。

(二)开展宁夏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本着加强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立足行业发展、注重各方参与共建等原则,在扎实推进自治区本级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同时,在全区各级机关事务部门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切实推动了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成效,有效推动了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及服务工作的创新发展。近三年来,在全区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14个,试点单位借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标准建设成果,制定方案、建立体系、完善制度、梳理流程,取长补短,逐步形成地方工作特色,总结提炼机关事务标准化成果,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建设经验,为支撑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标准实施取得实效

坚持建用并行,发挥标准体系在标准化全流程中的基础作用。把机关事务标准体系的建立作为推动标准制定实施的重要前提,注重实效,以上率下,在重点和亟需领域取得突破,分类分步制定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夯实标准运行机制,成立标准运行工作督查组,建立运行三级督查机制,强化标准运行监督问效。通过分析需求、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的闭环管理,形成完善的宁夏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宁夏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指南和宁夏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体系,已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批准立项,目前已完成2项地方标准。节能工作以《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评行动方案》为指引,引导全区500多家党政机关创建为节约型机关,创建比例达60%。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一张网”全覆盖标准化运行。

两年多的标准化建设实践,全区机关事务部门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标准化工作逐步由局部到整体、由量变到质变的突破性进展,基本实现服务保障有标可循、科学管理有标支撑、改革创新有标引领,重大任务有标护航的建设目标。同时,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仍存在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标准化专业知识比较薄弱、标准制修订质量不够高、标准落地及经费保障较难等问题,亟需在“十四五”时期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战略部署,以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为目标,坚持统筹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试点带动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坚持标准制定与标准实施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健全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供给,着力推进标准实施,实现标准化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助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地方标准涉及的业务领域更加均衡。做好各类标准立项评估,提升标准立项针对性。做好标准复审工作,减少冗余标准出台。搭建全区机关事务标准数据库。

——机关事务标准实施效果更加凸显。加大标准宣贯力度,运用标准的主动性和能力大幅提升。加强标准编制、实施、监督和评估过程管理,推动标准综合运用率统计,清理使用率低和质量低的标准。

——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加顺畅。加强与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促进联席会议制度更加完善,协同推进机关事务标准编制、实施和监督。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

——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基础更加坚实。围绕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强化理论支撑。广泛配备标准化专兼职人员,机关事务标准化人才队伍更加充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优化机关事务标准供给

以国家标准为引领,以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为支撑,以基础通用、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应急保障和信息化为重点,鼓励优先借鉴采用已经成熟的标准或标准条款,推动全区机关事务部门制定与组织管理特点相适宜,与保障服务管理活动、流程相匹配的组织内部标准。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定期开展标准复审,及时修订相关标准,完善自治区机关事务标准体系,促进标准质量的提升。

二、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实施发展

推动标准广泛纳入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建立法律、政策、标准相协调的标准实施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对标准化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力争标准实施有计划、有记录、有台账、有监管。将标准综合运用率作为重要指标,定期开展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和评估,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

三、完善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机制

建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标准化工作定期会商机制。每年度召开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推进会议。围绕组织保障、运行方式、实施效果等构建机关事务标准化评估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服务对象回访、满意度调查、内部评价、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

四、宣传推广机关事务标准经验

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标准化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标准化意识,培养标准化行动自觉。通过视频、图片、表格等形式探索标准可视化。定期编印机关事务标准化典型案例,提炼机关事务标准化经验,通过会议研讨、实地观摩等方式强化经验推广,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业务、优化流程、节约成本、提升效能的目标。

第四章  重点工作

一、优化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坚持需求导向,突出急用先行,立足实际需求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标准,支持市县(区)机关事务部门申报或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探索建立标准实施评价指标体系,不断优化完善自治区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二、推进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示范

围绕实现制度与标准互通、标准化与信息化互融、标准化与业务工作互促、宣传与评估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统筹,推进机关事务标准体系一体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实施标准试点评估验收、持续化改进、联动化推进工作模式。发挥试点区市的带动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互融互通、互促互进、多点辐射、全面提升”的协同发展格局。

三、推进标准化信息化深度融合

统筹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整体联动、融合发展。通过标准提供统一的业务规范流程、数据接口规范,建好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机关事务管理数字化、智能化,促进机关事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共用共享、协同保障。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为标准制定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基础支撑。对具体量化标准和操作流程标准,以参数配置或自动控制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固化,在标准实施过程和关键环节,探索标准实施的达标判断、实时监控、责任绑定和追溯。

四、强化标准化基础建设

推动建立机关事务标准化专家智库,围绕服务全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助推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实施,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理论和应用前瞻性研究,为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加大机关事务标准化资源投入,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五、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

强化标准化培训和人才培养,将标准化培训列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重要培训内容,广泛开展课题研究、集中培训、专题座谈,线上课堂等活动,加快推动标准化人才培养,完善机关事务标准化人才培训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基地建设。针对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一线职工等不同对象建立相应课程体系,依托基地开展实操演练、实地观摩、虚拟环境、理论学习,有效发挥试点示范基地的孵化带动作用。

第五章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市、县(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标准化工作。五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指导,把国家和自治区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开展宣传培训

通过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宁夏机关事务杂志》等平台,加大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宣传力度。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适时组织开展现场会、联席会议等,加大工作培训,开展学习交流,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

三、确保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各类配套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资金、人才保障力度。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将标准化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合理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保障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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