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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索引号 /2021-01052 文号 宁机管发〔2021〕57号
所属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保障管理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管局《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自治区机关事务保障管理效能,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管局《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机关事务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自治区机关事务保障管理效能,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围绕治理法治化、服务规范化、保障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机构职能化、手段信息化、评价绩效化的工作目标,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升保障管理效能,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实现管理有规可依、保障有标可量、服务精细专业、手段智慧智能、运行规范高效、资源集约节约,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机关事务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的服务机关。

(一)始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机关事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确保坚定的政治方向。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三表率一满意”模范机关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自治区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和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十项严禁”,细化举措制度,强化督查问效,积极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重点改革和专项任务。切实发挥机关事务工作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机关事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推动党政机关践行俭约理念、优化工作作风。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防范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廉政风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党的指导思想在意识形态建设中的根本性作用,聚焦自治区“四大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三、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创新

机关事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中完善治理体系,在履职尽责中提升治理能力,在改革创新中展现新形象、担当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四)理顺管理体制。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统一管理”要求,加快推动机关事务资源整合,实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管理及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有机融合。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管理效能和资源使用效益,促进保障均衡统一,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在全区建立机构职能健全统一、职责明确清晰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

(五)构建机关事务法治体系。坚持治理法治化,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用法治思维谋划机关事务工作,用法治方式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推动制定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全面规范机关运行所需物质要素的规章制度,明确机关运行保障相关管理职责、保障事项、基本制度,逐步实现机关运行成本可控、质量提升、绩效可比、监督有力,完善配套机制制度,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围绕机关运行和政务保障要求,逐步完善资产、资源、资金统筹,办公用房、不动产和通用资产集约管理配套制度。逐步形成以综合性法规为主干,以规范性文件为延伸,以各类技术标准为支撑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抓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的贯彻实施。

(六)强化机关事务政策研究。系统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进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促进保障均衡统一,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综合运用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通过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开展考核评价、进行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本级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和下级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针对机关事务领域基础性和前瞻性问题,加强调研指导,形成具有针对性、适用性、操作性的调研成果。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探索校地合作模式,开展与高校院所课题合作,提高理论水平,解决难点问题,提升施政水平。

四、有力保障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

聚焦主责主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配置党政机关运行所需的各类资源,为机关规范高效运行、公务人员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服务。

(七)加强集中统一管理。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推动完善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和完善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的“四统一”管理机制,坚持集中集约和便民利民原则,统筹配置办公用房资源,科学规划办公用房空间布局,优化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行为,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办公用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落实资产配置计划管理、实物资产盘点、资产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审核审批程序,推动建立“公物仓”资产调剂平台,推行机关闲置资产实行统一保障管理与集约利用,提升资产管理使用效益,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以集中办公区为抓手,打破“小而全”模式,实现基于市场化的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保障效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八)加快服务方式创新。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机构精简、职能优化,管理内置、服务外购,统分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构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后勤服务通过市场化方式供给的机关事务管理新格局,推动机关运行保障更均衡、更优质、更高效。实行机关集中办公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提供机关运行所需服务,相关经费列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预算;机关分散办公的,探索推行“委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提供机关运行所需服务”的方式,按照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经费归口、资源共享的方式,推动服务保障相对集约规范,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加快机关事务管办分离,凡不涉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运行所需服务,原则上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在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采购、物业服务、大中型基建维修等方面探索推行集中统一保障机制,推动服务资源共用共享,鼓励一定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社会公众共享服务资源,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加快机关后勤社会化进程,制定自治区购买后勤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统一集中办公区服务标准,进一步推动开放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加大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为机关后勤购买服务统一管理提供实现路径。

(九)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节约集约使用经费、资产和能源资源,发挥党政机关在全社会的示范表率作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完善机关运行所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严控机关运行有关开支标准和费用,提高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率。优化机关运行成本调配统计制度,“十四五”期间要推行到市、县(区)一级,逐步实现机关运行成本核算科学化、开支标准化、效益最大化。组织实施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绿色食堂理念,推动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稳步下降,深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体系,力争到2022年县级以上党政机关70%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制止机关食堂等公务接待餐饮浪费行为,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五、构建高质量机关事务治理模式

按照“以集中统一管理为主体,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两翼”的思路,加快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以标准化信息化赋能机关事务工作实践,构建高质量的机关事务治理模式,提供更加规范、更高质量、更有效能的机关后勤保障。

(十)加快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系统规划、统筹谋划、指导协调。注重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坚持务实管理、急用先行原则,分层分步完善涵盖资产管理、工程建设、餐饮会务、物业维修、安全保卫等全领域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规范、调节、约束和控制功能。加强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和科研单位的合作,推动全区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推广工作。对条件成熟的试点标准,申请为自治区地方标准,推广运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促进机关事务领域标准层级提升。

(十一)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能力,推动“互联网+”深度融入机关事务工作,理顺优化职责体系和业务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构建机关事务智慧体系。坚持系统联动,加强资产管理、节能管理、后勤保障等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接入全区“一张网”,探索建设“机关事务数据库”,搭建机关事务“综合管理平台”。推动信息技术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深度运用,实现办公用房、通用资产、公共机构节能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可视化监管、平台化操作。

(十二)注重绩效化评价。强化成本效益意识,围绕职责履行、目标实现、运行机制等,对机关事务工作实施绩效评价,以机关事务效能提升促进政府效能提升。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特点,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简便易行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在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已经实行“管办分离”的领域率先实施和进一步完善,并逐步向办公用房等其他业务领域拓展。探索在绩效评价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增强机关事务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和成效性,积极争取与创造条件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纳入地方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六、增强机关事务干部职工能力素质

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归根结底靠的是干部职工的能力、水平、作风,必须把提升能力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本领高强的工作队伍,为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十三)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深刻认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保障机关运行的重要职责,机关事务工作的水平高低是一个地方行政水平和运行情况的重要体现,要把机关事务工作放到党政机关和行政体制改革大局中来看待对待,放到国家治理体系中来系统规划,放到自治区“四大提升行动”战略部署中来谋篇布局,切实提高站位、坚定信心、担当作为。传承机关事务系统的好传统、好作风,敢于面对机关事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工作落实,坚决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重点改革和专项任务。

(十四)优化人才培养机制。落实“三项机制”,持续以开展“三强化三提升”活动为抓手,完善人才选用、培养、管理、评价等机制,抓好领导班子、工作机构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构建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统筹开展机关事务系统教育培训,完善贯穿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的多层次、多渠道人才培训体系,实施精准培训,针对干部职工存在的能力弱项、本领短板,开展政策理论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十五)锤炼专业本领能力。树立整体人才观,抓好公务员、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加强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创新、依法行政、狠抓落实、驾驭风险等本领,提升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要求的能力。坚持自治区、市、县(区)联动和部门互动,定期开展业务交流与学习,补齐在理念、能力、本领上的短板不足。充实信息技术、服务经营、工程建设等专业人才,建设一支懂管理、懂业务、懂技术的人才队伍。(十六)培育特色理念文化。坚持以平凡为核心文化理念,树立党建“红心”引领业务“匠心”机关事务服务品牌,树立“小事当成大事办,大事当成要事办”的工作理念;锻造“服务无止境”的工作精神,培育“忠诚敬业、担当奉献、精细高效、勤俭节约、干净廉洁”的宁夏机关事务特色品牌,推进有理想信念、有为民情怀、有本领担当、有敬畏之心的“四有”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对机关事务工作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同,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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