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督查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28 09:48 关闭本页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按照自治区党政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8〕16号)要求,3月6日—9日,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两个督导组分赴五市和部分归口管理单位对办公用房管理及清查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五市及区直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全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五市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办公用房使用标准。银川市、石嘴山市对党委、政府行政办公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结合换届和部门职能调整,利用节假日做好部分办公用房的调整;吴忠市、固原市联合纪检等部门对全市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中卫市市级领导办公用房全部进行楼层搬迁,原办公室相继调整为部门使用,市政府副秘书长等领导全部实行多人合并办公。沙坡头区在落实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办公用房使用凭证制。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严格按照标准切实做好办公用房腾退工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颁布后,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行动,及时举办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业务培训班,修改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目前,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两办”(宁党办〔2018〕16号)文件要求,正在积极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按规定向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展顺利。

    通过此次督查看到,各地、各部门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使用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和单位对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认识不到位,不能从落实十九大精神、贯彻“八项规定”高度认识到办公用房管理的重要性。个别干部甚至领导干部未能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学习,对《办法》各项条款不能深刻领会。二是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推进办公用房“四统一”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办公用房管理的制度规定具体细则尚不完善,对办公用房的统一集中管理主动性不强。三是办公用房管理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五市及区直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人员对办公用房管理的业务学习不够,对有关政策掌握不透。四是受体制和建筑结构约束,个别地方和单位还有办公用房小面积超标、整改不到位现象。

    下一步,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依照《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抓紧修订完善《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按照自治区“两办”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治,促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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