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26 14:16 关闭本页 分享: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节约〔201992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节约〔202095号)要求,对照《自治区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经综合评价,银川市水务局等27家单位达标,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1130-2020124

联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

人:胡志鹏  0951-5552250

联系单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人:何顶祥  0951-6363034

附件: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达标单位名单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1126日  

附件

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达标单位名单

一、市级水务局机关

银川市水务局、石嘴山市水务局、吴忠市水务局、固原市水务局、中卫市水务局

二、县级水务局机关

兴庆区水务局、金凤区水务局、西夏区水务局、贺兰县水务局、永宁县水务局、灵武市水务局、大武口区水务局、惠农区水务局、平罗县水务局、利通区水务局、青铜峡市水务局、盐池县水务局、同心县水务局、红寺堡区水务局、原州区水务局、彭阳县水务局、隆德县水务局、西吉县水务局、泾源县水务局、沙坡头区水务局、中宁县水务局、海原县水务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