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7 18:51 关闭本页 分享:


自治区部门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各级党政机关餐饮浪费行为。根据国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国管电发〔2020320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遏制浪费之风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开展消费扶贫行动”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遏制浪费之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节约粮食、爱惜粮食”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节约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各级党政机关食堂、各级定点接待服务单位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要带头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餐饮浪费现象。同时,各单位要利用党政机关食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聚焦重点部位强化监督管理

重点抓好食堂、接待宾馆等场所的用餐节约,改进餐饮服务方式,做到按用餐人数配餐,供应小份菜、半份菜,鼓励按需、少量、多次取餐,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引导绿色消费、文明用餐。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会务活动用餐管理,严格执行用餐标准,科学合理安排餐食数量。通过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在餐饮领域的节约活动。在机关餐饮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海报、播放宣传标语、招募志愿监督员,对浪费粮食等不文明用餐行为进行“随手拍”,及时提醒、劝导、纠正,适时开展整顿行动,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文明用餐理念深入人心。

三、建立长效机制,制止浪费行为

(一)好源头关。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餐饮保障单位共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采购环节的管控和成本核算,从源头上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二)把好制作关。各部门要会同餐饮保障单位结合实际,推出营养简餐、科学制定食谱、做好餐食搭配,利用大数据研究就餐率及就餐人员的饮食偏好,实现按需、适量供给,精细控制剩菜数量,从制作上减少餐饮浪费现象。

(三)把好制度关。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止餐饮浪费的制度,完善餐饮节约的规范,营造褒奖节约、惩戒浪费的氛围,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

四、培养节约习惯,共享良好环境

(一)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各部门要带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倡导合理、健康的饮食文化,大力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促进反对餐饮浪费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二)发挥餐饮保障企业传导推广作用。各级餐饮保障单位要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倡导点菜适量、剩餐打包等文明用餐理念。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细化工作,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等

(三)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影响带动作用。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用餐习惯,并带动身边人和亲朋好友踊跃投入文明用餐行动,共享文明用餐社会环境。

各部门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方案和措施。对本级公共机构、本系统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坚决反对餐饮浪费行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并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817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何顶祥   电话: 636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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