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处
发布时间:2022-08-17 15:00 关闭本页 分享:

负责拟订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节能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0951-636303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