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08-17 15:00 关闭本页 分享:

负责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工作和公房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工作,拟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市、县(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省级干部的住房、公寓统一建设。

联系电话:0951-63630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