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31 关闭本页 分享:

一、为什么制定本《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3号)要求,“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和2025年1月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新时代宁夏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也对建立完善“先调查、后建设”地上文物保护机制和“先考古、后出让”地下文物保护制度作出了规定。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以及土地成片开发、旧城区改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实施建设工程、实施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等过程中涉及的考古工作进行了规范。

二、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全文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至三条,明确了制定政策的法律依据和原则性要求。

(二)第四至五条,明确了须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五种情形及完成考古调查后可不进行考古勘探的五种情形。

(三)第六至九条,明确了基建考古管理单位、实施单位、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申请单位职责。

(四)第十条,明确了基建考古经费的两个方面的来源,即财政预算、工程预算,规定了基建考古费用收取标准。

(五)第十一至十五条,明确了需开展基建考古的工作程序;规定了申请基建考古的范围确定和其他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建设单位要求开展文物调查的情况。

(六)第十六条,明确了基建考古工作时限。

(七)第十七条,明确了基建考古工作中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

(八)第十八条,规定了《管理办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三、《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亮点?

(一)紧密衔接《文物保护法》。《管理办法》的制定严格遵循并具体落实了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的核心要求。特别是对第四十三条明确的“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实化,在本《管理办法》的管理范围、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经费保障等条款中予以充分体现,确保了地方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的高度统一和紧密衔接。

(二)实现管理范围全覆盖。《管理办法》系统梳理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开展基建考古工作的各种情形,覆盖了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成片开发、旧城区改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建设工程、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等各类建设场景,有效填补了管理空白,实现管理范围全覆盖。

(三)推动工作关口前移。《管理办法》将基建考古工作的启动时点显著提前,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 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核准、备案前即可申请开展考古工作,改变了以往通常在项目核准、备案后,初步设计阶段才介入考古的惯例,实现了文物保护与项目前期工作的更早衔接,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质性举措。

相关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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