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表彰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6-28 10:00 关闭本页 分享:

人社部发﹝2022﹞22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为各级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了重要服务保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展示机关事务工作者勇于担当、埋头苦干、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的工作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榜样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正能量、激发精气神,激励机关事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授予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槐柏树街办公区管理处等120个集体“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孙圣盛等120名同志“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授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处等10个集体“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史秀峰等5名同志“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杨健康等5名同志“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劳动模范”称号。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作好表率,努力在工作岗位上再立新功,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管理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向先进学习、向典型对标,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昂扬的干劲,积极投身机关事务工作,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附件:1. 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 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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