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首批办公用房使用权证颁发
发布时间:2021-12-28 14:46 关闭本页 分享:

12月17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举行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发放仪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等14家单位负责人作为首批代表参加,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延锋主持仪式并讲话。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效落实,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管理办法》,以制度为抓手,以办法为原则,挂图作战,经过前期充分摸底调查、信息核查,对具备办理条件的73家区直党政机关核发办公用房使用权证。在使用权证发放仪式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处负责人代表机关事务管理局与14家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了办公用房使用协议。

肖延锋副局长对推进全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党政机关使用权证制度。使用权证、使用协议是依法依规管理的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经常检视,精心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使用权证的审验和信息核查。二是要依证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详细记载了党政机关所使用办公用房的地址、面积、产权、人员编制以及变更情况等信息,办公用房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使用权证记载信息使用办公用房,不得突破范围,不得随意变更信息内容。三是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监督。要结合使用权证的发放,进一步加快建立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公开和巡检考核制度,同时,加强与纪检、编制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定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检查,确保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明晰、配置合理、使用规范、处置顺畅、监督有力。

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发放使用权证标志着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制度全面展开,对进一步加强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权属统一和促进全区办公用房“四统一”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