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02 15:25 关闭本页 分享:


2021年2月22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机管局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自治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报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治理范围,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为期两年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自治区专治办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明生强调,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漏洞及时整改,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明确职责,摸清底数。局专治办要按照自治区专项治理范围和重点任务,实事求是梳理问题,定期听取汇报、定期深入督查,及早发现问题,共同协商解决问题。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此次专项治理,要边查边改边立制度,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管理缺失等问题,要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形成项目监管长效机制,构建项目廉政“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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